訊息內容
1.活動執行單位(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)將於110年1年18日前以email通知中獎者,不會主動電話聯絡。
2.若因資料填寫不全或不確實以致無法連絡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3.得獎者請於110年1月28日前配合完成領獎程序,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中獎權益。
4.中獎人若有發票(或收據)資料不符活動辦法規定,或不願提供領獎相關資料(勞務報酬簽收單據、身份證正反影本、中獎切結書),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。
2.若因資料填寫不全或不確實以致無法連絡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3.得獎者請於110年1月28日前配合完成領獎程序,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中獎權益。
4.中獎人若有發票(或收據)資料不符活動辦法規定,或不願提供領獎相關資料(勞務報酬簽收單據、身份證正反影本、中獎切結書),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