谨慎选择台南市合法旅馆及民宿 租住前请确认合格专用标识 | 2014/07/12 |
谨慎选择台南市合法旅馆及民宿 租住前请确认合格专用标识 资料来源:2014/06/07 19:52 记者吴顺永/台南报道 NOWnews今日新闻 (2014-06-07 19:52)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局长陈俊安呼吁旅客,凡是以日或周出租的套房,皆属未合法经营的“日租套房”,它们无法提供优良的住宿环境、保障游客的住宿权益和人身安全,呼吁民众不要上网预订租住此类套房。 近年来,观光产业盛行,台南市政府致力于发展观光事业而不遗余力,一连举办包括台湾国际兰展、台南梅岭赏萤季、台南阿勃勒花季及白河莲花季等一系列大型活动,活动期间旅馆住宿率增加,假日更是游客爆满,致使不少游客纷纷上网寻找进而打电话询问市面流行的日租套房。 交通部观光局于99年12月29日交路字第09900124442号解释令表示,发展观光条例第二条第八款及旅馆业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:“旅馆业指观光旅馆业以外,对旅客提供住宿、休息及其它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定相关业务之营利事业。”除合法经营的观光旅馆业及民宿业外,其它以不动产租赁方式进行经营,为不特定人提供旅游、商务、出差等以日或周出租住宿的,应依法取得旅馆业登记证,才能营业。 观光旅游局局长陈俊安表示,日租套房打着民宿的名义,事实上却完全没有按规定程序申请合法证书,不仅未取得政府核发之旅馆业、民宿业登记证,连消防、建筑设备等也不符合公共场所安全检查标准,故对旅客的安全忧心忡忡。 陈俊安局长特别呼吁旅客来台南旅游前,可上“台湾旅宿网”或“台南观光”网站查询合法旅馆,并认明下列标识,切勿租住未合法登记的旅馆或日租套房,确保自身的旅游权益及人身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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