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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/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旅宿业「安心旅宿」防疫安心标章认证
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旅宿业「安心旅宿」防疫安心标章认证 |
2021/12/03 |
- 依据本局防疫安心标章认证计画办理
- 申请本计画认证,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申请表、旅宿业登记证影本及防疫计画书以计画书纸本2份,向本局委办单位台南市旅馆商业同业公会、台南市直辖市旅馆商业同业公会及台南民宿文化发展协会提出申请,经审查通过后核发认证标章。
- 应检附申请文件:申请表、旅宿业登记证影本及防疫计画书
- 联络资讯:
| 公协会 | 送件地址 | 联络窗口 | 旅馆认证申请窗口: | 台南市旅馆商业同业公会 | 700中西区忠义路二段54号6楼-1 | 蔡敏惠秘书长0935637773 | 台南市直辖市旅馆商业同业公会 | 730台南市新营区文昌街26之7号 | 柯香如总干事6324090 | 民宿认证申请窗口: | 台南民宿文化发展协会 | 700台南市中西区和平街91号 | 方文彬执行长0918865801 | 观光旅游局咨询电话 | 06-6350192、06-2986295 |
- 本认证有效期限,自取得认证日起一年,必要时得以公告延长之。但因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缓和或消失,得以公告废止认证。
- 依本计画申请认证者,提出之文件如有伪造或不实,应不予许可;已核发认证者,应予撤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- 本局得不定期会同市府所属各机关办理联合稽查,发现已取得认证者有未落实防疫措施情事,应限期改善,届期未完成改善或情节重大者,应废止认证;其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情事者,并应将案件移请本府卫生局处理。
- 取得认证者对于前点之稽查,不得拒绝、规避或妨碍;其有违反者,本局得废止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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