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遊客入、出境攜帶現金以新台幣6萬元、人民幣2萬元、外幣以等值美金1萬元為限,超過部分
請依相關規定申報或申請核准,若無申報將依法沒收。
■入境旅客接受紅外線體溫檢測,有疑似健康異常之旅客需依規定接受相關檢疫措施。
■為入出境通關順利,請勿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或輸出之物品,並請依規定向海關申報。
■保育類動、植物禁止攜帶出境。如果有走私動、植物及其產品入境,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
徒刑,還得處以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。
■依據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』,凡製造、運輸、販售毒品者,最高將處死刑或無期徒刑;使用
毒品者,最高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請務必注意。